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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开封市政府
【发文字号】 汴政办[2011]61号
【颁布时间】 2011-06-30
【实施时间】 2011-06-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33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汴政办[2011]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总结2011年上半年各项工作,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根据市政府要求,请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报送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全面总结上半年本县区、本部门取得的成绩,重点突出工作特色和亮点,特别是要系统总结省市责任目标、产业集聚区、重点项目、15项民生工程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客观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下半年工作思路和具体可行的措施。工作总结要搞好纵向和横向分析比较,做到简明扼要、亮点突出、问题明确。下半年工作计划要认真研究,合理安排,对重点工作要明确提出进度时间表及保障措施。

  二、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报送的总结要结构合理、言简意赅、思路清晰、重点明确,对单位日常事务不必赘述。有关数据要做到准确无误,尚统计不出的数据要按预计数上报。材料上报后,材料中涉及到的项目和相关数据如出现变化,要指定专人及时补报,以防数据有误。

  三、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对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的工作计划要召开班子会议认真研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后,于2011年7月6日上午10:00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市政府办公室一科和分管业务科室各两份,并通过光盘拷贝至市政府办公室一科。

  

  
二0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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