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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厦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厦府办[2011]149号
【颁布时间】 2011-06-29
【实施时间】 2011-06-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33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厦门市社会事业民生工程战役第二部分项目目标任务分工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厦门市社会事业民生工程战役第二部分项目目标任务分工的通知

  (厦府办〔2011〕14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确定将纪念和庆祝厦门经济特区建设30周年30项惠民实事和7项列入省民生工程战役的项目作为2011年我市社会事业民生工程战役第二部分项目,现将《2011年厦门市社会事业民生工程战役第二部分项目目标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三点意见,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紧盯目标不放松。各责任单位是相关项目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各项目的组织实施,主动牵头解决项目进展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各责任单位要明确牵头领导和具体经办处室(部门)、人员,并根据已确定的年度投资计划,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倒排工程进度计划,全力推进各项目的施工进度。

  

  二、加强沟通协调,紧咬进度不延误。今年民生工程战役项目多、交叉多、协调量大,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各项目实施中的矛盾和问题;对涉及跨行业、跨部门的问题,需要市分管领导协调的,务必及时向相关市领导报告,重大问题上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

  

  三、加强督查督办,紧抓落实不懈怠。市政府将建立项目逐月通报进度、逐月考核的督查机制,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快项目进度。对列入省民生工程战役的项目,由责任单位在上报省里的同时,报送市民生工程战役办;30项惠民实事项目,由责任单位按附件格式直接向市民生工程战役办报送进展情况(同时被列入惠民实事和省民生工程战役的项目,也要按上述要求,分别报送)。月报时间为每月30日17:00前。市民生工程战役办汇总情况后及时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将每个月进行考核通报。

  

  附件:2011年厦门市社会事业民生工程战役项目进展情况月报表(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市民生工程战役办,邓泽荣,电话:5398383,

  

  13696930306,传真:5398091,邮箱:xmsmszy@163.com;

  

  市政府办公厅,毛凯,电话:5359722,1390602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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