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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岛市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办字[2011]98号
【颁布时间】 2011-07-29
【实施时间】 2011-07-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33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市政府部门年中“网络在线问政”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3.活动结束后一月内,各有关部门要对网民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提炼,并将意见建议采纳情况予以公开和发布,并通过网络在线问政栏目请网民对意见采纳情况继续评议,根据评议情况,最终确定采纳的意见建议。

  4.开展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现场巡访活动。集中问政结束后,将组织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市民代表组成的巡访团,就部门对网民的意见建议办理反馈和吸收采纳情况进行现场督导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借鉴以往开展“网络在线问政”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主动接受社会批评和监督,不断改进作风,强化服务;要结合全市重点工作,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进一步摸清问题、理清思路、改进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市政府新闻办要积极组织各级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充分宣传网络在拓宽政民互动渠道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社会各界踊跃参与、建言献策,引导政府部门积极主动地听取意见,虚心诚恳地接受评议,不断提高政府科学决策和管理社会事务的水平。

  (三)认真办理,提炼吸收。各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分析研究网民发帖,严格把关,提高审核通过率。对市民合理的诉求和意见,要及时办理落实;对不合理的诉求和意见,要积极做好解释工作;对市民提出的具有规律性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归纳提炼,将其作为完善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和措施的依据。

  (四)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完善改进内部考核监督机制,强化责任,科学调度,加强办理反馈,确保集中网络问政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将成功的经验做法推广应用到下半年部门常态化在线问政工作中。集中问政期间,网民将通过在线评价系统对部门回复情况进行现场满意度评价,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等将对部门参与情况进行监督评议,各部门参加网络在线问政情况纳入市政府部门目标绩效考核。

  

  附件1:

  部门网络问政工作信息表

  

单  位

 

访谈领导

(姓名)

职 务

 

办公室

分管领导

(姓名/职务)

电 话

 

责任处室

 

电话/传真

 

联络人a

姓 名

 

处室/职务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联络人b

姓 名

 

处室/职务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访谈主持人

姓 名

 

移动电话

 


  

  附件2:

  2011年度市政府部门年中网络在线问政分组

  

组别

市 政 府 部 门

第一组

(20个)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政府国资委、市经合办、市物价局、市粮食局、市畜牧局、青岛保税港区管委、市贸促会、市供销社、市地税局、市农机局

第二组

(18个)

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政府外办、市统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政府侨办、市城管执法局、市盐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第三组

(19个)

市政府办公厅、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政公用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民族宗教局、市体育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口岸办、市人防办、市老龄办、市广播电视台、市地震局、市史志办、青岛仲裁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3:

  年中网络在线问政网民问题总体办理情况统计表

  

部 门

 

问政时间

  月  日

审核通过总数

 

现场回复总数

 

网下回复总数

 

拟延期办理数

 

备注

 



  

  附件4:

  部门延长网络在线问政问题答复时限申请表

  

部门

 

问政时间

月日

序号

拟延期答复的问题

延期理由

拟延长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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