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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金融办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开展双推双增融资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金融办、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开展“双推双增”融资工程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关于开展“双推双增”融资工程的实施意见 省金融办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为充分发挥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核心作用,努力实现我省“十二五”规划发展目标,根据当前国家金融宏观调控政策取向,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现就在全省范围组织实施“推介金融市场产品,增强直接融资能力;推进融资方式创新,增大社会融资规模”工程(以下简称“双推双增”融资工程),制订以下实施意见: 一、组织实施“双推双增”融资工程的重要意义 我省“十二五”规划不仅为全省金融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而且对金融机构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当前国家金融宏观调控政策取向稳健的形势下,组织实施“双推双增”融资工程,不仅有利于扩大直接融资工具运用,保持全省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解决当前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资金供需矛盾,促进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而且有利于推进西安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促进全省金融业自身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金融协调发展,从而更好地促进我省实现“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 二、实施“双推双增”融资工程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市场导向与监管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实施推进“双推双增”融资工程既要坚持市场化导向,遵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基础功能,同时也要积极发挥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引导作用,用足用活现有的政策资源,积极通过政策扶持激励、金融产品推介、市场主体培育和风险监测分析等途径,努力扩大社会融资规模。 二是坚持全面发展和重点推进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全面发展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券、股票等直接融资工具,解决好各类企业融资问题,又要重点推进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集合信托以及其他融资工具,着力解决弱势群体、弱势行业发展的资金问题,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三是坚持扩充数量与提升质量相结合的原则。既要注重培育扩大直接融资工具发行企业数量及发行规模,又要增加直接融资工具运用品种,采取措施提高直接融资工具信用等级。 三、“双推双增”融资工程的组织机构及相关职责 “双推双增”融资工程由省金融办、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牵头,协调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中小企业局、陕西证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为确保工程顺利有序推进,成立省“双推双增”融资工程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金融的副省长担任,副组长由省金融办、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主要负责人组成,成员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中小企业局、陕西证监局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双推双增”融资工程办公室,负责“双推双增”融资工程的组织协调和总体策划工作。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办公室主任由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分管货币信贷工作的行领导担任,成员由联合举办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具体工作人员由成员单位相关部门的业务人员组成(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见附件)。各设区市也应成立“双推双增”融资工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四、“双推双增”融资工程的服务对象、实施年限及主要目标 服务对象:全省范围内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或规模以上的企业、优质小企业以及各类金融机构。 实施年限:整个“十二五”期间,即:自2011年开始,到2015年结束,共5年时间。 工程目标:力争到“十二五”末实现“1225”目标,即:2015年末,全省有1000家企业达到直接融资条件,有200家(期)企业通过直接融资方式成功融资,全省社会融资规模达到25000亿元。为确保总体目标的实现,每年都要确定年度目标,制订年度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