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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4.建立奖惩机制。经评价考核合格的项目,由郑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出具项目评价考核书面意见,其中评价考核优秀的企业,可在享受产业优惠政策上享有优先权,并给予奖励;评价考核不合格的企业,由郑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出具限期整改处理意见。评价考核不合格的项目在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相关产业优惠扶持政策。 15.建立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用地退出机制,防止项目单位以文化创意产业用地名义搞房地产开发,避免政府土地出让收益的流失。禁止改变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原有业态规划,套用土地用于商业化地产开发。 五、附则 16.本意见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调整的,则按照国家和省、市调整后的相关政策执行。 17.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二○一一年八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