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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粤卫函[2011]651号
【颁布时间】 2011-08-02
【实施时间】 2011-08-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35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各市各单位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由各市各单位自定。

  四、评审收费

  按省人事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执行。每人收取评审费580元(含各市送审费用),论著鉴定费200元,共780元。需要参加答辩的人员另收取答辩费140元。申报人上交的费用缴交财政专户,已提交申报评审材料但因不符合要求而被退回的,无法办理退费手续。

  省(厅)直有关单位收取的费用全部上交,各市留存的送审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要求

  各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严格遵守职称工作纪律,严格把好审核关,严厉打击申报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包庇偏袒等违纪违规的行为。一经查实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申报材料时,申报人提交的材料是复印件的,审核后须注明“经审核,与原件相符”。其它需要审核的材料,均须签名盖章,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高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将视情况通报审核结果。

  

  附件:

  1.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主要文件目录

  2.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学科专业分类表(略)

  3.201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格清单

  

  
广东省卫生厅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日

  


  附件1

  
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主要文件目录

  


  1.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技术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1999〕23号)

  2.《广东省人事厅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

  3.《广东省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177号)

  4.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23号)

  5.省人事厅《关于明确当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

  6.省人事厅《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

  7.省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论文发表刊物等级划分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300号)

  8.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76号)

  9.省人事厅《关于要求明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有关问题的复函》(粤人函〔2004〕1146号)

  10.省人事厅《关于明确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函》(粤人函〔2004〕1907号)

  11.省人事厅《关于广州、深圳两市区属医务人员课题立项条件问题的函》(粤人函〔2004〕2013号)

  12.《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突出贡献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广东省离退休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广东省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发〔2004〕223号)

  13.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职〔1998〕17号)

  14.省卫生厅《关于城市卫生技术人员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前到农村卫生机构工作的意见》(粤卫〔2004〕93号)

  15.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城市卫生技术人员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前到农村卫生机构工作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粤卫〔2008〕14号)

  16.省人社厅《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89号)

  17.省卫生厅《关于发布广东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粤继医教〔2011〕2号)

  18.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核发证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办〔2011〕329号)

  19.省职改办《关于援外医疗队员申报卫生专业技术高、中级资格问题的通知》(粤职改办字〔1994〕25号)

  20.省人事厅《关于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人员参加技术资格评审问题的批复》(粤人函〔2005〕301号)

  21.省人事厅《关于做好向申报人通知评审结果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5〕263号)

  22.省人事厅《关于我省卫生系列高评委会设置调整的通知》(粤人发〔2007〕239号)

  23、省人社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粤人社发〔2010〕3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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