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税管函[2010]115号
【颁布时间】 2010-05-13
【实施时间】 2010-05-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36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关总署关税征税司关于违法进口枸橼酸西地那非价格认定问题的复函


  

  
  

海关总署关税征税司关于违法进口枸橼酸西地那非价格认定问题的复函

  (2010年5月13日 税管函[2010]115号)


  

  拱北海关:

  《拱北海关关于违法进口枸橼酸西地那非价格认定问题的请示》(拱税发 [2010]191号,以下简称《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关意见,对于《请示》中所述涉嫌走私的货物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计核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确定计税价格。

  此函。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