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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制订全省(区、市)系统年度审计计划,合理组织安排审计项目,考核审计项目质量。 5.根据省级公司及所属单位审计需求,开展其他内部审计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0年3月初至2010年5月底为宣传动员和制订方案阶段。各单位根据国家局的总体安排,结合实际情况,做好本单位的宣传动员工作,尤其在召开财务审计工作会、劳动用工分配等会议宣传省级公司推行审计委派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各单位要根据本省(区、市)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治理结构改革,编写出审计委派制实施方案。审计委派制实施方案于2010年5月30日前报国家局备案,其中对于完成一体化改革的省级公司实施审计委派制的方案报国家局批准后实施。 (二)第二阶段:2010年6月初至2010年7月30为制订相关制度阶段。各单位要在此阶段做好制订各种制度的准备工作,具体包括:出台审计委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管理体制、组织机构、职责权限等内容;出台审计委派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包括绩效考核办法、操作流程规范管理等办法,同时结合加强行业用工分配改革,做好与相关制度衔接。 (三)第三阶段:2010年8月初至10月底为行业各单位机构人员到位阶段。委派审计派驻办主任、副主任,选配所属企业审计派驻办内部审计人员,完成派驻办组建工作。 (四)第四阶段:2010年四季度为试运行阶段,各省级公司审计部门组织各审计派驻办开展工作;各审计派驻办制订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及相关制度、规定报省级公司审计部门备案,国家局将跟踪了解各单位审计委派制开展情况,为行业推行审计委派管理打好基础。 四、具体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实施审计委派制工作的领导。省级公司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审计委派制的实施工作。各单位要深刻理解国家局推行审计委派制的重大意义,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用科学发展的眼光看待审计委派制,准确把握“双重领导、垂直管理、监督驻地、参审异地”的深刻内涵,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充分发挥领导作用,精心实施。 (二)要以大局为重,制订方案,明确职责。各单位各级领导要提高对母子、母分公司体制下加强审计管理的认识,要以大局为重,继续重视、关心和支持审计工作,在选拔审计人员上把真正懂业务,能审计、敢审计、会审计的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审计工作岗位,把审计岗位作为培养锻炼专业技术人员的平台,使其专业技术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在发挥审计人员监督本地作用的同时,省级公司对审计人员要尽可能集中使用,注重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做好审计人员的思想工作。要做好各部门和广大审计人员的思想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审计委派制的工作部署上来,为推进审计委派制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处理好实施审计委派制与做好当前审计工作的关系。今年,行业的审计任务繁重,要把实施审计委派制当作推动各项审计工作的机遇与动力,正确处理好完成当前各项审计任务与审计委派制的关系,统筹安排,做到审计委派制和完成各项审计任务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进一步开创审计工作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