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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汕府建通[2011]127号
【颁布时间】 2011-06-24
【实施时间】 2011-06-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37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汕府建通[2011]127号)


  

  各区县住建局,局机关各科室,各归口管理和直属事业单位,局联系的各行业协会、学会:

  

  今年来,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市委九届十次全会及特区扩围大会精神,围绕加快改革创新、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幸福汕头的战略目标,积极开展工作,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取得了较好成效。为总结经验,发扬成绩,促进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做好今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结要重点突出工作业绩和工作亮点(特别是重点工程推进、绿道网建设、创建宜居城乡、建筑业改革、特区扩围新举措等内容),分析存在问题,有关经济指标可报预测数;计划要有如何乘势而上、加快发展、落实责任的具体目标和工作措施;要对各项经济指标进行认真分析和全面预测,对下半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做好上半年工作总结,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督促;要落实专人,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具体撰写人员要深入一线,认真调查研究,深入总结经验,提出加快科学发展和解决存在问题的具体举措,写出高水平、高质量的总结报告。

  

  三、各单位、各部门的书面材料须于今年7月8日前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人:胡希鑫,联系电话:88572039,电子邮箱:office@stjs.gov.cn。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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