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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国法学会
【颁布时间】 2010-05-25
【实施时间】 2010-05-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38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国法学会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接上页]
第四阶段:终评评选

  中国法学会评选委员会召开评审会,听取评选办公室对候选人情况的说明和候选人公示情况的报告,无记名投票表决产生10名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和20名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获得者。

  终评程序分为分组评议、评选委员会审议和投票三个阶段。

  第五阶段: 审查批准

  最终评选结果报中国法学会审查批准后,由中国法学会颁发 “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证书。

  五、时间安排

  2010年6月上旬,发出评选通知。

  2010年11月中旬,召开评审会。

  2010年年底,举行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表彰大会,同时举办青年法学家论坛。

  

  附件二

  
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报名表

  


  姓名 

  

  工作单位 

  

  

  初评单位 

  

  

  

  

  

  填表时间: 年月日

  

  
中 国 法 学 会 制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民族

 

籍贯

 

政治面貌

 

毕业院校

 

学历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手  机

 

电子信箱

 

邮  编

 

 

 

 

(盖章)

年  月  日

评委人数

投票结果

 

同意人数

 

反对人数

 

弃权人数

 

 

(盖章)

年  月  日

评委人数

投票结果

 

同意人数

 

反对人数

 

弃权人数

 

 

(盖章)

 年  月  日

 中国法学会章

 年  月  日



  说明: 1.报名人须仔细填写登记表,字迹清楚。

  2.报名人工作单位意见需加盖公章。

  3.初评单位须按照表格要求填写初评结果和初评单位意见、加盖公章。

  4.报名人需提供此表格一式三份(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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