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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林业局
【发文字号】 办造字[2011]131号
【颁布时间】 2011-08-11
【实施时间】 2011-08-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38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森林抚育重点建议办理调研工作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森林抚育重点建议办理调研工作的通知

  (办造字〔2011〕13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重庆市林业局:

  为认真做好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有关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根据我局承办方案,拟于近期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赴重庆、广西就森林抚育补贴工作进行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主要内容

  围绕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重点建议案第3101号的建议内容,重点调研了解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重点要突出在提高林分质量、促进林农和林业职工增收方面的成效,以及在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建设、森林经营生产制度等方面的建议。

  (二)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的典型经验和模式。

  (三)开展森林抚育实际成本及其构成(请根据实际情况分不同经营主体、经营对象和经营方式分别测算)。

  二、调研方法

  主要采取听取市(区)以及调研县情况汇报、与基层林业干部职工座谈、实地考察等方式。在重庆市特别要听取第3101号建议提案代表盛娅农同志的意见。

  三、调研参加人员

  经商财政部等协办单位,并请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同意,调研组成员为霍健明(造林司副司长)、高均凯(造林司副处长)。为确保调研质量和成效,我局还将邀请盛娅农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人大农委、财政部农业司有关同志参加并指导调研,具体名单待确定后由我局造林司另行通知。

  四、调研时间安排

  调研时间为8月14-21日。其中,8月14-16日在重庆调研,8月17-21日在广西调研。

  五、有关要求

  请你厅(局)高度重视,本着节俭、高效、真实地全面反映情况的原则,认真配合做好调研工作。

  联系人:国家林业局造林司 高均凯

  电 话:010-84238066

  电子邮箱:jkgao@forestry.gov.cn。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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