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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办疾控函[2011]720号
【颁布时间】 2011-08-10
【实施时间】 2011-08-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38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精神卫生宣传活动的通知

[接上页]


  (四)部门协作共同防治精神疾病。精神疾病患者是社会弱势群体,保障患者的基本生活、医疗、学习和劳动权益,是维护和促进民生的生动体现。防治精神疾病,不仅限于医疗服务工作,更是涉及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医药卫生、人权保障、法律制度和社会保障等多方面的系统工程,任务艰巨复杂。只有多部门协作,共商对策,共担责任,才能全面实现对患者的救治与救助、康复与服务。

  

  (五)政府领导是做好精神卫生工作的重要保障。精神卫生问题,是我国当前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突出的社会问题。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创新社会管理理念,加大对精神卫生工作投入,推进精神卫生立法及其贯彻实施。要大力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支持和心理卫生服务网络,落实精神疾病预防、治疗和康复措施,为患者提供平等的学习、就业机会,切实维护群众精神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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