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共青团中央
【发文字号】 中青办发[2010]31号
【颁布时间】 2010-05-12
【实施时间】 2010-05-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39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六一期间集中开展“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六一期间集中开展“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

  (中青办发[2010]31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中青发〔2010〕5号)精神,推动这项行动深入发展,共青团中央决定在2010年“六一国际儿童节”期间,集中开展以“心手相牵、快乐成长”为主题的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地要把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作为今年六一儿童节活动的重要内容,县级及以上团委要按照统一部署,在各县(市、区)全面开展,六一儿童节当天形成活动高潮。

  

  2.各地结合实际,重点组织基层青年志愿者协会、服务队、小组等与农民工子女建立结对关系,进一步扩大结对规模,深化结对内容,规范结对要求;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五项重点内容,采取寓教于乐、生动活泼的形式,帮助农民工子女度过一个快乐而有意义的儿童节。

  

  3.各省级团委要对开展六一集中活动统筹作出部署,加强督促指导,认真筹划组织,确保活动在各县(市、区)普遍开展、取得实效;尚未启动该项行动的地市及以上团组织要在六一期间全面启动。要利用各类媒体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推动这项行动在五四青年节启动的基础上,在全团和社会上形成新的更大声势,不断吸引更多的团员青年、青年志愿者参与行动。

  

  请各省级团委分别于5月26日和6月10日前,将活动方案一览表和活动开展情况报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

  

  联 系 人:廖恳 黄英锋 郭华永

  联系电话:010-85212195 85212049

  传真:010-85212195

  电子信箱:zyzgzb@126.com

  

  附件: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六一活动一览表(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10年5月12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