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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 三)探索建立我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长效机制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建立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长效机制出发,着力从制度上、源头上探索制定和完善遏制增加企业负担、损害企业利益的有效措施,推进全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减负办分解下达的2010年减负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分工合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 (二)认真开展减负工作检查,加大对涉企负担案件的查处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继续以查基层单位、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为重点,与监察(纠风)、法制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开展日常专项检查和督查。在2010年末,市减负办要会同监察、法制等部门对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落实企业治乱减负各项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过深入基层和检查调研,及时发现、迅速纠正和严肃查处增加企业不合理负担、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违规违纪问题。对违规收取的费用要如数退还,对情节严重或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营造维护企业权益、支持企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运用简报和会议等多种形式,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在企业减负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措施,进一步推动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各区县减负办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将在贯彻落实《要点》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市减负办报告,并于2010年12月10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的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总结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送市减负办(市经委),由市减负办汇总后报市政府和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