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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动员部署阶段 (2010年5月)。召开动员大会,对创先争优活动作出安排部署,搞好宣传发动,切实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各基层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党员大会,公开承诺创争目标和具体办法,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积极投身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2、全面推进阶段(2010年6月-2011年6月):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承诺,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公开承诺的事项,掀起创先争优活动的高潮。2011年“七一”前,局直机关党委将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进行一次表彰。同时推荐上报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参加省直机关表彰。 3、深化提升阶段(2011年7月-2012年6月):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开展新一轮的创先争优承诺活动,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2012年“七一”前,组织进行局直机关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专项表彰,同时向省直工委推荐上报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参加省直机关表彰。 4、总结完善阶段(2012年7月-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围绕向党的十八大献礼,各基层党组织总结回顾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通过举办创先争优活动图片展、理论成果研讨会、粮食政务网等形式,集中展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对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方法 在创先争优活动过程中,要适时运用好以下工作方法: 1、调查研究。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认真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分析成因,增强创先争优活动的针对性。把调研的过程变成宣传发动的过程,增强创先争优活动的群众性。 2、公开承诺。各基层党组织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向党员和群众承诺创争目标和具体措施;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向党组织和群众承诺创争目标。 3、领导点评。由局领导适时对所联系的单位和分管的部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督促整改提高。 4、群众评议。机关党委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 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 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创先争优活动摆上重要日程,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1、明确领导责任。省局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孙良龙,副组长:刘惠、戴绍勤、谢胜权、王用华、刘伯林,成员为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下设办公室,刘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机关党委、办公室、监察室、人事处等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办公室人员除机关党委同志外,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局办公室、监察室、人事处有关同志参加,负责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本部门创先争优活动,各直属单位党组织也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亲自抓,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 2、营造浓厚氛围。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宣传,采取广大党员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性、好做法、好经验,宣传典型事例,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3、加强督促检查。省局将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随机抽查、通报活动情况等形式,了解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和好的做法。尤其是在推进“产业发展创先进,服务三农作表率”实践主题、机关效能和作风建设中一些好的做法,以推动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建立局领导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对联系的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调研和点评,做好督导工作。 4、搞好统筹兼顾。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贯穿于创先争优活动始终,统筹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与开展“学习《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以及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相结合,扎实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