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西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晋卫[2010]32号
【颁布时间】 2010-05-31
【实施时间】 2010-05-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40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药品质量受权人管理办法》的通知

[接上页]


  第十一条  受权人直接或以转授权的方式履行职责时,其相应的质量管理活动应记录在案。记录应真实、完整,具有可追溯性。

  

  授权、转授权文件和有关记录应纳入企业质量文件管理体系,严格执行。

  

  第十二条  因受权人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受权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责令企业另行确定受权人。有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受权人的法律责任。

  

  (一)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的;

  

  (二)发生严重药品质量事故的;

  

  (三)在药品gmp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采取欺骗手段或提供虚假材料报告的;

  

  (五)其他违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