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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豫建建[2011]37号
【颁布时间】 2011-06-23
【实施时间】 2011-06-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41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河南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近期新乡郑州许昌接连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情况通报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河南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近期新乡郑州许昌接连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情况通报的通知

  (豫建建〔2011〕37号)


  

  各省辖市、各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现将河南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近期新乡郑州许昌接连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情况通报》(豫防安〔2011〕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建筑施工行业特点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强化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今年以来,特别是前一段时间以来,我省火灾形势较为严峻,火灾事故接连发生,其中一些事故为建筑施工火灾事故。这些事故不仅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目前正值酷暑盛夏,高温、大风、暴雨天气增多,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加之建党90周年庆典日益临近,消防安全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建筑施工消防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做好建筑施工消防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大消防工作力度,有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狠抓落实,切实有效地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我厅下发的一系列有关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规定、办法和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省防火安全委员会近期印发的《关于印发全省火灾隐患集中清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发生过火灾事故的地市要认真总结事故教训,深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办法和措施,坚决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未发生过火灾事故的地市也不能盲目乐观,要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心理。要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把消防安全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落实到项目,落实到每一个作业人员。

  

  三、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整治排查。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和建筑施工行业特点,全面部署并开展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一是检查建筑施工现场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并认真落实;二是检查是否有针对性地对作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三是检查消防器材、设施是否按规定配置,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四是施工现场是否符合消防管理要求,有无违规设置员工宿舍;五是施工现场道路是否符合消防通道的要求;六是是否建立动火审批制度并认真落实;七是建筑电工、焊工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操作规程作业;八是火源、电源管理是否规范;九是建筑材料及其它材料是否符合防火要求等。对存在的问题和各类安全隐患要按照“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要求,务必整改到位,对问题严重的要停工整改,确保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四、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实施责任倒查,进行责任追究。对消防工作落实不到位,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的,即使未导致火灾发生,也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督促企业和项目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火灾防范工作,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五、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2011年8月20日前,将本地开展建筑施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及附表报河南省建设安全监督总站。

  

  附件:1.河南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近期新乡郑州许昌接连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情况通报(略)

  

   2.在建工地火灾隐患集中清查整治情况统计表(略)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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