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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政府
【发文字号】 甬政办发[2011]169号
【颁布时间】 2011-06-23
【实施时间】 2011-06-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41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1〕1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委、市政府已经印发了《宁波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制定了《教育规划》任务分工方案。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该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分工项目的牵头单位要对项目贯彻实施负总责,会同参与单位按照任务分工要求,制订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加强协作,各负其责,共同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要重点抓好《教育规划》提出的10项重大项目和10项改革试点的落实,重大项目要明确阶段性时间进度要求,改革试点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今年第四季度要全部启动。

  (三)每年年底,各地、各单位要向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领导小组书面报告《教育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认真总结贯彻实施的经验,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教育规划》的有效实施。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通报有关情况。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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