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豫建[2011]113号
【颁布时间】 2011-06-22
【实施时间】 2011-06-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41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装修装饰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2)组织培训:7月15日前由各省辖市装修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视具体情况组织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对参赛选手进行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培训及考前辅导。

  

  (3)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考试:由各省辖市按各自制定的预赛方案、标准、规则组织实施。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视各地组织情况参与考核。

  

  (4)汇总成绩:各省辖市预赛结束后,及时汇总出成绩,于8月20日前将参加决赛的选手登记表(另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照3张)报送组委会办公室。

  

  3.决赛阶段(9月30日前)

  

  1.制定决赛方案:参照各地预赛情况,组织专家制定决赛实施方案,报组委会审议后,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实施。

  

  2.组建竞赛裁判机构:拟定竞赛试题、规则、评分标准和竞赛场地、器械、设备的检验、确认及分配,并接受投诉和负责仲裁工作等。

  

  3.举行大赛开幕式:代表队入场;各工种赛前准备工作(配料计算、下料并封存及辅助工进行打底子等前期准备)。

  

  4.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考试:由组委会办公室按决赛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5.汇总成绩:由专家委员会综合评定比赛成绩,确定比赛最后排名并上报组委会。

  

  6.公示和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办理。

  

  7.总结表彰。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