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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京政发[2010]16号
【颁布时间】 2010-05-31
【实施时间】 2010-05-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415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商务服务业振兴发展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面向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搭建商务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为商务服务业振兴发展发挥保障、支持作用。

  1.完善商务服务业发展政策。研究相应政策,促进公共机构对商务服务增加采购,重点加大政府部门对商务服务的采购力度;研究制订鼓励生产、流通企业释放商务服务需求的优惠政策,促进商务服务业加快发展;集成促进高新技术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现有优惠政策,将知识密集型商务服务业纳入支持范围。

  2.加强商务服务业发展的整体推进力度。搭建促进商务服务业发展的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商务服务业市场运行和行业发展监测体系,为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

  1.建立本市商务服务业振兴发展协调机制,负责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加强对商务服务业振兴发展的宏观指导。

  2.由市商务委承担协调机制的日常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落实分类指导,组织实施商务服务业振兴发展规划。

  (二)统一规划,分行业实施。

  1.在统筹协调的基础上,加强部门联动,整体推进与分行业实施相结合,形成横纵结合的规划推进机制。

  2.分解振兴发展任务,落实部门责任,由各相关部门对相应行业的规划实施承担主要责任。

  3.发挥行业协会在服务企业、诚信自律、标准制定、人才培训等方面的作用,健全社会化、专业化促进网络。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集成政策资源,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向商务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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