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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实施步骤 (一)学习动员和自查自纠阶段(6月初-6月下旬)。印发2010年全市教育系统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召开政风行风建设动员大会。组织学习,开展教育活动,让教育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增强政风行风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下旬-10月下旬)。对照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各项内容和措施,面向社会各层面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分解,督促整改。制定宣传计划,全面宣传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成就。适时开展对县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的测评和督查,并将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纳入对县区教育工作目标考核、学校领导班子考核、机关处室考核和教育系统个人年度(学年度)考核之中。 (三)总结迎评阶段(10月下旬-12月下旬)。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机关各处室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做好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总结,并于12月1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办公室。市教育局政评办将汇总全市教育系统2010年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做好政风行风建设迎评工作。局机关各处室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抓好各阶段工作的落实。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是教育系统加强自身建设、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内在需要。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把政风建设与行风建设、与机关效能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实行统一领导机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市教育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方东玲为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由局相关处室组成“政评办”负责日常工作。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以政风评议为动力,以政风带行风,以行风促效能,将政风建设与教育业务工作一同布置,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广大教职工都要积极参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在全市教育系统形成人人关心政风行风建设,人人参与政风行风建设的良好氛围,保障全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及时宣传教育系统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各项措施和成效,宣传教育政策与成就,为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要注意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通过大力宣传在教育教学和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弘扬主旋律。要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收集整理社会方方面面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改进。重大政策和举措出台前要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以举行听证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广邀新闻媒体宣传与报道。开设“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网页,及时发布全系统行风建设的文件、简报和信息,促进全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扎实开展。 (三)强化监督,严肃纪律。要充分发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和督导部门的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加强对学校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以规范教育收费为主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乱收费和顶风违纪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各单位、各部门应主动接受市政风行风监督员的监督和检查,要积极配合政风行风监督员开展工作。 (四)纠建并举,评建结合。建立重要事项和舆情舆论处理协调督办机制,整合投诉咨询受理渠道,制定相应办法,统一受理、规范办理市政府“政民直通车”、12345政府服务热线、省教育厅“规范办学行为处理平台”、媒体及互联网舆情舆论反映、电话投诉举报,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明确直办、转办、督办、答复等程序及要求,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自评自纠机制,主动了解社会满意度,多渠道获取评价信息和建议,形成分析报告,提示热点突出问题,增强整改针对性,进一步巩固教育行风建设成果。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合肥市教育系统2010年度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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