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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交通运输部
【颁布时间】 2011-08-01
【实施时间】 2011-08-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42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关于做好1109号超强台风防抗工作的紧急通知

[接上页]
四、完善应急方案,切实做好内部安全。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内部防抗台风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自身车、船、艇、囤防抗台风。各沿海施工工程项目单位要及时组织施工人员和船舶撤离施工现场回港避风。各沿江施工工程项目单位要提前加固大型临时设施,全面检查备用电源、通讯设备,加强露天设施和电气设备的防雷装置检测维护,对易受暴雨影响的施工地点要加强观测,做好预防措施。要加强引航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引航操作规程,确保防抗台风期间的引航安全。

  五、做好宣传工作,努力争取舆论支持。

  中国水运报刊社、长江水上安全信息台、长航系统各单位网站和内部报刊杂志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采编力度,宣传防抗台风安全知识,及时通报各单位防汛抗台工作情况,为防汛抗台工作争取各方面的理解支持,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六、加强安全值守,切实强化应急处置。

  各单位要加强安全值班,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要严格落实汛期人员、车船的值班备勤制度,遇有突发事件,要妥善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请各单位于8月6日17:00时将防抗1109号超强台风工作方案报长航局总值班室,传真电话:027-82833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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