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商务厅
【发文字号】 鲁商务商贸函字[2011]17号
【颁布时间】 2011-08-15
【实施时间】 2011-08-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42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第二届中国(临沂)市场贸易博览会参展参会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二)系列活动

  主要包括第二届中国(临沂)现代物流园区发展高峰论坛、2011中国(临沂)商品市场电子商务应用峰会、全国学校后勤工作研讨会、中国(河东)五金产业高峰论坛等活动。

  五、与会人员

  “临博会”作为国家级重要博览会,届时国家有关部委和山东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将莅临大会;著名经济学家、市场专家与会做专题演讲,分析专业市场、现代物流发展趋势;国内外品牌企业和知名市场将到会展示、交流,来自欧洲、北美、非洲、中东、东南亚、韩日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采购商和全国各地的各类专业批发商、代理商、经销商到会参观、采购。预计届时大会客商数量将超过10万人次。

  六、展位价格与补贴办法

  (一)展位价格:

  1、标准展位(3m*3m):3800元/个,双面开口展位加收10%费用。

  2、室内光地(36㎡起租):450元/㎡。

  (二)品牌企业展位补贴办法(限特装面积36㎡及以上):

  1、拥有国家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列入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出口品牌的企业,补贴展位费的40﹪;

  2、拥有省级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及列入山东省商务厅重点培育和发展出口品牌的企业,补贴展位费的30﹪;

  3、其它企业:特装展位面积在36㎡-72㎡,按照展位费用的10%给予补贴;特装展位面积在72㎡以上,按照展位费用的15%给予补贴。

  4、相关说明:

  (1)以上所述特装展位是指在综合馆内搭建的功能区设置完备、声光电技术应用充分的特殊装修展台,并经组委会审核确定。

  (2)享受上述补贴政策,须企业在缴纳展位费时,凭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申请,逾期不再享受。

  (3)以上补贴政策不重复使用。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于泽明

  电话:0539-8036050

  传真: 0539-8036013

  网址:www.clmtf.com

  电子信箱:clmtf001@126.com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