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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总结交流各地开展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做法经验,提高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根据2011年我部培训计划,决定委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举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 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 政务信息报送的工作机制、内容重点、质量要求、报送程序和保密事项,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主要难点和解决办法; (三) 公文(政务信息)写作规范与方法; (四) 各地政务信息工作情况和经验交流等。 二、授课人员 国家政务信息报送主管部门有关领导和专家,高等院校有关教授和专家。 三、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负责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各城市及其所辖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相关人员。 四、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为9月21-22日(9月20日报到),地点为昆明市,9月9日前报名。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负责组织本省及所属区、县(市)各部门的培训报名工作,按照培训时间选报培训班次,并带队参加培训。请于报名截止日前将报名回执传真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 (二)请各单位将书面发言材料、有关政务信息工作制度文件、编发的信息工作简报电子版于9月9日前发至宣传信息处邮箱:xuanchuanchu@mail.cin.gov.cn,以便汇编成册。书面发言材料内容:重点是本地区、本单位开展政务信息工作的情况,包括做法、经验,面临的问题,下一步工作设想及建议等。 (三)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继续教育证书,请学员自带一寸照片1张。 (四)培训费9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宣传信息处 联 系 人:毕建玲 王海燕 李剑 周喆 联系电话:010-58933970010-58934031 传真:010-58934625010-58934526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 联 系 人:陈芸华 刘萍萍 传 真:010-64914592 联系电话:010-64926989 64922926 13901221916 附件: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培训班报名回执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九日 附件: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培训班报名回执 省级汇总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注:本表可打印复印,请按参加期别填报并在报名截止日前传真至010-6491459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