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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11]199号
【颁布时间】 2011-08-09
【实施时间】 2011-08-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43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机局无锡市十二五农业机械化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

[接上页]


  (三)突出做大做强,大力发展农机服务组织和社会化服务

  

  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重点,大力发展农机服务公司、农机协会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围绕星级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创建,进一步探索改革服务组织经营主体,完善运行机制,增强市场主体生命力。在整体布局上,围绕现代化城镇体系建设,结合“两置换一转化”工程,科学规划,进一步调整农机服务组织区域布局,优化服务组织的资源配置,提高农机合作组织的作业服务能力;在作业服务上,围绕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提升农机合作组织服务功能,拓展和延伸服务领域,提高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和经营管理水平。农机服务组织作业面积占比每年提高8个百分点,农机户加入农机合作社比例每年提高6个百分点。加大农机维修体系建设力度,着力构建以农机推广中心为龙头,农机专业服务组织为主体,企业售后服务和社会维修网点为补充的维修网络,在全市建立3个综合性农机维修服务保障中心,2个省级以上农机维修社会化服务示范点,省、市四星级以上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全部具备三级以上农机维修资质。

  

  (四)加强扶持引导,努力营建农机化发展的多元投入机制

  

  进一步完善政府扶持引导机制,切实增加全社会农机化发展投入总量。优化投入结构,围绕我市现代农业建设重点目标和农民生产需求,加强农机化重点项目建设,明确扶持重点,优先支持高效农业园区、农机专业服务组织等发展应用主导产业机械化;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重点支持水稻栽种及配套机械、农作物秸秆粉碎还田和综合利用机械、粮食烘干与加工机械、高效低耗农机及特色农机;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促进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机动植保机等符合报废条件的机具及时更新换代;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机保险,构建农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农机保养、维修条件。相关地区在规划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高标准农田、农村土地整治工程等建设项目时,要加强机耕道路的统筹规划,改善大中型农机通行条件,提高农机作业效率。进一步完善资金监管和绩效考评机制,努力提高政府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加强农机化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建设,开展农机小额贷款贴息,鼓励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加快发展先进适用农机;积极培育和发展多元化农机投资主体,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社会资本投资高效设施农业农机装备,加速农机化发展进程。

  

  (五)加强组织领导,合力推进农业机械化

  

  切实加强农机化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推进合力。各市(县)、区要科学合理制定本地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发展方案,明确区域农机化发展方向、重点和目标,合理把握发展的时序进度,切实加大推进力度。市和市(县)、区要成立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负责市和市(县)、区实现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指导、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统筹推进等。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机局,具体负责业务指导、工作督查、目标考核等工作。坚持以满足农机化发展和农民需求为根本宗旨,以农机技术推广、质量监督、教育培训、安全监理和信息宣传等五大体系为主要内容,扎实推进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拓展公共服务领域,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为农机化发展提供有效保障。进一步加强农机人才培养,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农机化技术学校和各类培训基地,结合现代农民教育培训阳光工程、农机人才培训工程等项目,积极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技术培训和科技示范,大力培养农机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农机作业操作和维修保养等技能人才,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形成农机化发展人才保障体系。

  

  附件:

  无锡市“十二五”农业机械化水平目标分解表

  

地区

年度

全市

江阴

宜兴

锡山

惠山

滨湖

新区

2011年

84%

88%

84%

84%

80%

81%

81%

2012年

86%

90%

85%

86%

83%

83%

83%

2013年

88%

91%

87%

88%

85%

85%

85%

2014年

89%

91.5%

89%

90%

87%

87%

87%

2015年

90%

92%

90%

91%

90%

90%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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