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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粤卫办[2011]38号
【颁布时间】 2011-08-09
【实施时间】 2011-08-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434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确定北京大学深圳医院为三级甲等医院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确定北京大学深圳医院为三级甲等医院的通知

  (粤卫办〔2011〕38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有关单位,有关医疗单位: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评审的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广东省医院评审委员会组织对北京大学深圳医院进行评审。我厅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北京大学深圳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有效期为2011年8月9日至2016年8月8日。

  我厅将为其颁发《广东省医院等级证书》及三级甲等医院牌匾。

  

  
广东省卫生厅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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