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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 现将市局修订的《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门弄号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局人口办联系。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的门弄号管理,规范申请、受理、编订、制作及日常管理等各项工作,以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方便居民群众生活,根据《上海市门弄号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门弄号编订 (一)房屋应当使用市或区(县)地名办、市或区(县)建交委批准命名的路名编订门弄号。编排顺序:按道路、里弄、村宅的走向,由东向西,由南向北(浦东新区由西向东、由北向南),左单右双的顺序编号。贯穿市郊的道路从市区到郊区,贯穿两个郊区之间的道路以道路名称第一个字为起点。但门弄号编订顺序原已颠倒或受地理条件限制必须颠倒编订的除外。 (二)门弄号应当按照顺序排列,两幢建筑物不得使用同一门弄号。20公里以内的道路,按每隔4米的间距编订门弄号;超过20公里的道路,按每隔6米的间距编订门弄号。相邻建筑物间距超过门弄号编订规定间距的,应留出备用的门弄号。 (三)新建住宅小区原则上以住宅小区四周道路名称编订门弄号。分期建造的住宅小区,应按规划平面图纸一次性编好门弄号。 (四)新建房屋(包括住宅小区)底层作商场、办公用房,楼上作居民住宅的,底层门牌以路名编订;楼上从前门分门进出的,可单独编号,从后门进出的,可编订弄内门弄号。 (五)住宅小区内建筑物门弄号编订以住宅小区进口为起点,按s型顺序编订,一个门编订一个门弄号。门内各套房间分层编室号。户号采用阿拉伯数字(一层为101、102、……二层为201、202、……,以此类推)。地形复杂的,可本着衔接好的原则编号。 (六)高架或轨道下的房屋,以其所在的道路路名编订门弄号,并在路名旁注明“高架”或“轨道”字样,以示与道路两侧建筑物门弄号的区别。 (七)现有建筑物之间的新建房屋或破墙开店的,按上述编订原则编订门弄号。相邻房屋之间无预留号的,以其前门弄号编订“之号”。“之号”按-1、-2、-3……顺序编订。 (八)楼群围建院墙并设有大门的,以院墙大门为单位编订门弄号。 (九)未经市政府正式命名的规划道路两侧建筑物先编订临时门弄号,待正式命名后再按规定编订正式门弄号。 (十)乡(镇)行政村辖区内的建筑物,以xx乡(镇)xx村(行政村)名称编订门弄号。编订原则是:以行政村进口处为首号,按每隔6至10米间距朝里连续编订(相邻建筑物间距超过10米的,应当留出备用的门弄号),具体编订要求如下: 1、行政村内村民户在50户左右的,不分单双按s型顺序连续编订。 2、行政村内村民户在100户左右的,并以一条道路分隔成二块住宅区的,以道路一侧为单号、另一侧为双号进行编订。 3、行政村内村民户在100户以上的,应划分成若干区域,每个区域加以代码,不分单双按s型顺序编订,101号至199号为第一区域;201号至299号为第二区域;301号至399号为第三区域,以此类推进行编订。 4、行政村内地形复杂的,可本着便于衔接的原则进行编订。 (十一)门弄号一般不予变动。但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变更门弄号: 1、因道路建设或者其他原因更改道路路名的。 2、门弄号编订混乱,有错号、跳号、重号等现象的。 二、门弄楼牌样式 (一)本市统一样式门弄楼牌的规格、样式、质料和颜色为: 1、铝质门牌分正式门牌和临时门牌两种,均采用防伪全反光膜材料,经冲压成型使阿拉伯数字突出的工艺制作,为长方形,绿底白字,其规格为:250×180×1(mm)。临时门牌右下角有“临”字样。 2、铝质弄牌。采用防伪全反光膜材料,经冲压成型使阿拉伯数字及弄字突出的工艺制作,为长方形,绿底白字,规格为:600×200×1(mm)。 3、铝质楼牌。采用防伪全反光膜的工艺制作,为长方形,上半部分绿底白字,下半部分为白底红字,规格为:800×500×1(m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