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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采取坚决有力措施抓好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7月27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遇难者表示深切哀悼,对受伤人员和伤亡人员家属表示亲切慰问,决定采取坚决措施,全面加强以交通、煤矿、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近一个时期以来,全国部分地区接连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产生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对此,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务必保持清醒认识和高度警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近期要组织召开一次专门会议,深入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要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要求,采取坚决果断、符合实际的具体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下半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七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上车检查、逐车登记,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六必查”制度。要加大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危险路段和重要交通线路、桥梁、隧道、坡道、弯道的检查频次,对重要和易损坏、不完备的交通设施要及时进行检查和修缮;对易受积水、泥石流等影响的铁路道口、公(铁)路涵洞,要提前防范,及时做好防排水和清理疏通工作。特别要以地方铁路道口、营业线施工、货物装载和危险品运输、非正常情况下行车、货物装载加固、机车车辆制动系统、列尾装置为重点,开展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切实加大对机车、车辆、线路、信号、道岔、警示标志、桥涵等设备设施以及对行调车作业、防溜、机车运用等行为的隐患排查整改力度。 (二)建筑施工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建筑施工工地及在建的桥梁、隧道的监督检查和现场安全管理,重点检查起重机械设备、边坡基坑支护、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工程、现场排水、施工用电、施工临时宿营区安全等情况,防范垮塌、坠落、塔吊倒塌、雷击、触电等事故发生。要重点治理建设工程单位和施工企业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等活动行为,同时,要特别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管力度。 (三)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对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大力排查治理火灾隐患,防止因高温、酷热、雷电、大风、雨水或潮湿造成短路等导致的火灾事故。要严格落实消防措施和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及各类警示指示标志齐全完好,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四)煤矿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要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几起事故教训,严格落实瓦斯防治措施,进一步完善瓦斯监控系统、强化现场检查,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各煤矿企业要立即排查危及煤矿安全的积水、导水隐患,对矿区内的防水堤坝、排水沟渠进行修缮治理,防止洪水倒灌,没有安全保证的要坚决停产撤人。要加大对整合、重组、技改煤矿的监管力度,对已公告的必须按时间、按标准关闭到位。各煤矿瓦斯督导组要利用8月份一个月的时间,对重点矿井进行重点督导,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从快处理上报。 (五)非煤矿山,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一个矿区只有一个开发主体、一个矿体只保留一套独立生产系统”的原则,积极推进矿产资源整合,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到2013年底,所有非煤矿山都要达到安全标准化等级,未达到的要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依法予以关闭;到2013年6月底,所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未完成的要停产并限期整改,经整改还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实施关闭;要严把尾矿库立项、安全准入关,全面加强尾矿库建设、运行、回采、闭库的全过程监管。要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即:在用尾矿库一律降低库内水位,停产、停用以及履行闭库程序的尾矿库一律将库内存水排尽,降雨期间及之后一段时间内一律将库内存水排尽,所有尾矿库企业要一律安排专人24小时巡查,出现险情要及时报告本级政府,果断撤离下游群众,确保尾矿库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做到“五个到位”,即:企业法人到位,企业管理人员到位,包库领导到位,监管人员到位,防汛物资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