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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8号),进一步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有效遏制艾滋病的蔓延,针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艾滋病疫情及防治工作需要,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 艾滋病防治事关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事关国家安全和民族兴衰,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和民生工程。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积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深入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和行为干预,逐步健全艾滋病监测检测网络,稳步推进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认真执行国际合作项目,积极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政府组织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格局基本形成,疫情有所减缓,病死率有所下降,社会歧视有所减少,感染者和病人的生活质量明显改善。但我省艾滋病流行形势依然严峻,目前防治工作面临着一些新情况:部分地区和人群疫情正逐步转向中高流行状态,还有许多感染者和病人尚未发现;艾滋病传播方式更加隐蔽,性传播是我省的主要传播途径,其中男男性行为的传播上升明显。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人群和流动人群防控工作难度加大,但是部分地区和部门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全省艾滋病防治专业队伍还不够健全,防治工作机制尚未完全发挥其作用,公众预防艾滋病知识的知晓率还不够高,高危人群干预工作还不够深入等。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艾滋病防治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本着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艾滋病防治队伍建设,健全防治工作机制,落实艾滋病防治措施,有效遏制艾滋病在我省的流行、蔓延,力争到2015年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得到基本遏制,到2020年全省疫情得到较好控制,继续保持低流行水平。 二、进一步落实艾滋病防治政策,扩大防治工作覆盖面 (一)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宣传教育是预防控制艾滋病的首要环节。要坚持艾滋病宣传教育的公益性,采取多种方式,全面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政策,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应对艾滋病挑战的良好局面。各级政府要继续围绕宣传教育进家庭、进课堂、进社区、进农村、进公共场所的“五进”目标,充分发挥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使公众了解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掌握预防知识和办法,建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消除公众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歧视。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掌握艾滋病防治政策,正确认识艾滋病;要将防治政策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学校等机构的培训内容,增强培训针对性。加强预防艾滋病职业暴露的人员培训,提高防护意识和防护技能。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特点,编印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加强对农村、疫情严重地区和外来妇女、劳务输出人员、建筑工人、被监管人员、流动人群等重点人群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要积极宣传安全套在预防艾滋病中的作用,在全社会推广使用安全套。注重发挥有良好社会影响的公众人物作用,积极动员受艾滋病影响人群参与宣传,提高宣传活动的实效性。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制定刊播艾滋病防治知识和公益广告的指令性指标,加强经常性、针对性宣传。教育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包括艾滋病防治知识在内的生活技能教育列入普通中学的教学计划,确保落实初中学段6课时、高中学段4课时的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时间,确保高等学校每学年不少于1课时的专题讲座时间。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三下乡”等形式和农贸集市、节假日等机会,用农民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在农村开展宣传工作。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要在出入境口岸加强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充分利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向育龄人群、流动人群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