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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筑公机党通[2011]30号
【颁布时间】 2011-07-26
【实施时间】 2011-07-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44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贵阳市公安局机关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闪闪红星”贵阳市公安局2011年民警和职工子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暑期实践活动的通知


  

中共贵阳市公安局机关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闪闪红星”贵阳市公安局2011年民警和职工子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暑期实践活动的通知

  (筑公机党通〔2011〕30号)


  

  市局各单位:

  

  2011年中国共产党建立90周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之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成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前置条件。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围绕我市“三创一办”中心工作,为将“从优待警”落到实处,根据《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纪念活动的安排意见》,市局团委决定开展“闪闪红星”贵阳市公安局2011年民警和职工子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暑期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1年8月12日

  

  二、活动内容

  

  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息烽),奥体中心、改革开放成果展(金阳)。(具体行程安排见附件)

  

  三、参加活动对象

  

  根据贵州省青年科学探险协会要求,8-14岁身体健康的民警、在职在编工勤人员子女参加。

  

  四、活动费用

  

  由市局统一承担,包括参观门票、保险、交通、餐费等。

  

  五、活动要求

  

  本次活动以自愿为原则,各单位接通知后务必传达到每一位民警,截止于8月1日前将报名表报市局团委。请各单位综合部门对报名情况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并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联系人:程 静 沈 玥

  

  联系电话:6797142

  

  附件:1、《“闪闪红星”贵阳市公安局2011民警和职工子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暑期实践活动行程

  

   2、《“闪闪红星”贵阳市公安局2011年民警和职工子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暑期实践活动报名表

  

  
中共贵阳市公安局机关委员会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1:

  
“闪闪红星”贵阳市公安局2011年民警和职工子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暑期实践活动行程

  


  7 :30--8 :00 集合、出发

  9 :30  抵达息烽集中营

  9 :40--10 :30红色纪念活动

  10:30--11 :30 “走进红色故事”,参观国民党迫害中共三大集中营之一的息烽集中营

  12:00--12 :30 中餐为息烽特色餐

  12:30--13 :30 前往金阳,车上休息

  13:30--14 :30 参观金阳奥体中心

  14:40--16 :00 参观改革开放成果展、生态文明贵阳会议会址

  16:00 返回贵阳、活动结束

  

  附件2:

  
“闪闪红星”贵阳市公安局2011年民警和职工子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暑期实践活动报名表

  


  填报单位(盖章): 审核领导:

  

序号

民警、在职在编工勤人员姓名

子女姓名

子女性别

出生日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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