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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商务厅
【颁布时间】 2011-07-25
【实施时间】 2011-07-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44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组团参加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

  

  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将于2011年9月1日-9月5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举行。该会是我国在西北地区规模最大、影响最广、规格最高的国家级综合性展会。我省拟由省领导率团参加。为做好组团参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积极组团参会,以拓展我省与中、西、南亚和欧洲的双向投资为主,重点组织有关开发区、大企业和专业招商人员。有关人员信息及联系人电话请于8月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我厅(亚洲处)。

  

  二、请各市有针对性地筛选一批面向与中西亚、欧洲地区及新疆的吸引外资、对外投资和国内合作项目,重点调度在谈项目。有望在博览会期间签约的投资合作项目,省里将推荐在博览会期间集中组织项目签约。有关情况请于8月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我厅(亚洲处)。

  

  三、我省将在博览会6号馆e37-48展位进行山东形象展示,包括山东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援疆成果、外经贸合作情况。各参会市可携带项目宣传资料进行宣传发放。

  

  各市分团参会费用自负,有关食宿、证件办理事宜将另行通知。

  

  附件:1、中国-亚欧博览会主要活动简介;

  

   2、各市参会人员报名表

  

   3、各市重点投资合作项目表

  

  联系人:刘华燕 隋玉卿

  

  电 话:0531-89013711、89013428

  

  传 真:0531-89013607

  

  邮 箱:lwy9885@163.com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1:

  
中国-亚欧博览会

  


  一、时间:2011年9月1日至9月5日

  二、地点:中国新疆国际会展中心

  三、主办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部、中宣部、中央外宣办、外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农业部、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国侨办、国台办、国家能源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全国工商联、中国贸促会、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四、协办单位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人民政府和深圳市人民政府

  五、承办单位

  新疆国际博览事务局、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商发展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事局,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

  六、主要活动

  (一)展览(9月1日-5日)

  首届博览会总展出面积82000 m2。 馆内面积45000 m2,标准展位2121个,室外面积37000 m2,设国际板块、国内板块、新疆板块、专业板块,以及高新技术园区和开发区板块等。

  专业板块包括:能源照明及环保展区、大型机械设备展区(室外)、小型机械设备展区、电子电器展区、建材及五金工具展区、农产品和食品展区、家居用品展区、纺织服装展区、国际经济合作展区、工程机械和车辆展区(室外)。

  (二)论坛与专题活动:

  9月1日-5日

  主论坛:中国-亚欧经济发展合作论坛(9月1日)

  八项论坛与专题活动:

  1.上海合作组织商务日系列活动(9月2日);

  2.中国-亚欧旅游合作与发展论坛(9月2日);

  3.农业合作发展论坛(9月1日);

  4.金融合作论坛(9月2日);

  5.科技交流合作论坛(9月1日);

  6.新闻部长论坛(8月31日);

  7.海外华商与新疆发展论坛(8月31日);

  8.中外文化展示周。

  博览会期间还将举办各参会国及地区以及我国各省区市招商与投资项目推介会,并举行内联项目、对外经济贸易与投资项目签约仪式。

  

  附件2:

  
市参加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人员报名表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单位及职务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附件3:

  
市中西南亚地区及新疆重点投资合作项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山东企业名称

合作企业名称

项目简介

投资总额

备注

 

 

 

 

 

 

 

 

 

 

 

 

 

 

 

 

 

 

 

 

 

 

 

 

 

 

 

 

 

 

 

 

 

 

 

 

 

 

 

 

 

 

 

 

 

 

 

 

 

 

 

 

 

 

 

 



  注:请在备注栏注明该项目为重点推介、在谈或拟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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