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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加快信息化建设。 充分利用信息化资源和先进技术,推进数字化培训、网络教育和网上自学,不断提高外事侨务干部培训管理的现代化水平。积极推进外事侨务部门文化建设,活跃干部职工的文化体育生活,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进一步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五)加强对外事工作的领导。 1.在各级党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地要加强和改善对外事侨务工作的领导,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经常性地研究解决外事侨务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要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报告外事侨务工作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支持外事侨务事业发展。 2.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党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把推动扩大对外开放和外事侨务事业科学发展列入重要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规划》的各项任务全面落实。要重视和关心外事侨务工作。要提请党委(党组)会每年研究外事侨务事业发展情况,及时解决外事侨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外事侨务工作涉及多个系统和外经、外贸、外宣等许多部门,各工作部门之间要步调一致,相互支持,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真正形成工作合力,发挥整体优势。要切实加强外事侨务队伍建设。自治区和地级市要有专门外事侨务工作机构,保证人员编制;县(市、区)要明确外事侨务工作机构和专门从事外事侨务工作的干部。各地政府要在机构编制、工作经费等方面予以支持。外事侨务工作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给予稳定保障。合理安排对外宣传、对外友好、涉外培训、领事保护、国际经济合作、经贸文化交流、涉外紧急事务应急处置、国际友城联系缔结拓展和援助、侨务和港澳工作等专项经费,根据外事侨务事业发展的需要和自治区财力增长情况,适当增加投入。外事侨务部门要坚持勤俭办事。 3.贯彻实施《规划》是全区外事(侨务)系统的重要职责。各地外事侨务部门要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党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规划》的部署和要求,围绕确定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和项目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提出实施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分阶段、分步骤的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