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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律师协会
【颁布时间】 2011-07-15
【实施时间】 2011-07-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45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开通省律协短信平台的通知


  

  各市律协、省直所: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下发有关通知、通报有关信息,更好的服务于全省律师,省律协将于近期开通短信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为尽快开通短信平台,请各市律协务于7月25日前将市律管科(处)长、市律协秘书长、所辖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其行政主管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汇总后发送至省律协邮箱。

  2、省律协短信平台发送号码为:106573010208,短信落款签名为:山东省律师协会。

  3、加入短信平台的律师职务调整或电话号码变更应及时通知省律协秘书处,以便更新,保持联络畅通。

  联系人:刘媛 联系电话:0531-82923272。

  省律协邮箱:sd_sdlx@163.com。

  

  附件:省律协短信平台联系方式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

  省律协短信平台联系方式汇总表

  报送单位:××市律师协会

  

姓名

单位

职务(科长/处长/秘书长/主任/行政主管)

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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