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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各处(办、局),委属各单位: 近期,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对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郑依法行政组〔2011〕21号),指出了我委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此,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指示,由委政策法规处牵头,经过调查、分析,起草并印发了《关于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郑工信〔2011〕149号),针对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文件指出的问题逐一提出了整改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委依法行政工作程序,提升委依法行政工作效率,改善委依法行政工作效果,经委领导同意,决定进一步理顺委依法行政工作程序,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委依法行政工作机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依法行政责任意识 依法行政是政府机关职能运行的基本规范,依法行政工作是我委具有根本性、长期性、全局性的重要工作。依法行政工作,不仅关系到委机关、委属各单位工作效能的提升,更关系到委行政权力的运作、行政职责的履行,关系到委系统每一个处室、每一个单位的职能运作。委各处(办、局)、委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委依法行政工作,按照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做好委依法行政工作。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委发文件报备、公布机制 (一)总体要求 所有应进行法制报备的委发文件,委政策法规处、办公室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分别完成报备和挂网工作。正常情况下,报备、挂网工作每周进行一次,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完成;特别重要的文件,随时印发,随时报备、公布。 (二)工作流程 委各处(办、局)具体起草、运作的委发文件,应当在印发后1个工作日内,送2份至委政策法规处存档、备案。政策法规处审查后,将应当报备的文件报备市法制办公室,将报备文件目录交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挂网公布。 (三)责任处室 委政策法规处,办公室,信息中心,相关处室(单位)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委行政执法案件及具体行政行为报备机制 (一)总体要求 凡以委名义作出的行政执法行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各类审批和确认等,均纳入市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案件及具体行政行为季报范围。承担具体行政行为职责的处室(单位)应当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向委政策法规处报送相关文件、资料等,委政策法规处每季度汇总、整理一次,上报市法制办公室。 (二)工作流程 各处室(单位)负责的行政执法案件和具体行政行为,均由本处室(单位)负责分别列表存档,每季度末(3月31日前、6月30日前、9月30日前、12月31日前)将具体行政行为列表以电子稿形式,报送委政策法规处,由法规处负责汇总、整理,报请委领导审定后,于次季度初月7日前报送市法制办公室备案。 (三)责任处室 责任处室:委政策法规处,投资和技术改造处,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处,企业处,郑州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节能监察中心,相关处室(单位)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委依法行政工作通报制度 (一)工作要求 建立健全委依法行政工作月通报、季小结制度。由委政策法规处负责,每月初起草上月依法行政工作通报(简报),报请委领导审定后,印发全委;每季度初总结上季度依法行政工作,整理、汇总委各责任处室(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起草委依法行政工作季度小结,经委领导审定后,报市法制办公室,并通报全委。 (二)责任处室 委政策法规处,各相关处室 2011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