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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渝生协[2011]2号
【颁布时间】 2011-07-12
【实施时间】 2011-07-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45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生态文化协会、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重庆、美丽家园”摄影大赛的通知


  

重庆市生态文化协会、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重庆、美丽家园” 摄影大赛的通知

  (渝生协〔2011〕2号)


  

  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市局直属单位:

  

  为切实反映森林重庆建设生动实践,充分展现森林重庆建设成果,大力推进生态文化建设,进一步推进科学发展,重庆市生态文化协会与重庆市文明办、重庆市林业局联合开展“森林重庆、美丽家园”摄影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森林重庆、美丽家园”。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生态文化协会、重庆市文明办、重庆市林业局。

  

  三、作品要求

  

  围绕“森林重庆、美丽家园”活动主题,全面反映森林重庆建设生动实践的初步成果。可以从宏大战略决策、领导关怀支持,建设生态屏障、打造宜居之城,绿化万里长江、再现青山绿水,发展林业产业、致富农民群众,全民广泛参与、共建生态家园,弘扬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等方面选择创作题材,注重作品的思想性和艺术性。

  

  四、征集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为2011年 7月19日前。

  

  五、作品展出方式

  

  征集的优秀作品将在今年7月下旬中国森林旅游节期间在武隆县仙女山展出,同时择机在市内外新闻媒体、网络、公共场所摘登或展出。

  

  六、投稿须知

  

  参展作品统一用jpg电子文档投稿,规格不小于3m;参展作品需注明参加“森林重庆”摄影展,注明作品标题、拍摄地点、时间、简要说明及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等。参展作品不退稿,请留存原件。作者对自己的作品必须具有完整著作权的作品,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获奖作品可用于森林重庆各类展览、宣传、广告发布、画册(不用于相关商业营销活动),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七、投稿方式

  

  各区县林业局、局直属单位可以组织本单位职工及本地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1、电子邮件投稿。专用邮箱:lystxh06@163.com。

  

  2、直接送交作品。作者可以将作品光盘直接送交重庆生态文化协会办公室。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芙蓉路8号;

  

  联系电话:60362104;联系人:潘中利。

  

  八、奖项设置

  

  “森林重庆、美丽家园”摄影大赛设金奖1名、银奖4名、铜奖10名及优胜奖若干,将分别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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