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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11]106号
【颁布时间】 2011-08-17
【实施时间】 2011-08-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46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南京市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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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自主发展。强化自主办学的主动性、能动性意识,在全市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整体规划的框架内,以本校核心价值观及文化传统为出发点,积极选择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置、课程建设、合作办学等方面的自主发展与特色发展取向,并坚持不懈地进行校本化的思考、实践与建构。

  

  四、实施步骤

  

  我市“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建设工程”,实施周期为5年,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规划启动阶段(2011年7月-2011年9月)

  

  制定下发《南京市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建设实施意见》;成立市级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建设项目专家组;开展“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建设工程”项目招标。

  

  (二)实施推进阶段(2011年10月-2013年12月)

  

  1、项目初期(2011年10月-2011年12月)

  

  对项目申报学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项目建设学校;开展咨询指导,完善项目学校实验方案;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下拨启动经费。

  

  2、项目中期(2012年1月-2012年12月)

  

  项目学校自主开展实验工作;组织专家组定期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过程指导和监督;序时开展项目中期评估和反馈。

  

  3、项目后期(2013年1月-2013年12月)

  

  项目学校结合专家中期评估报告进行纠偏调整、总结提高,完成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建设改革发展实验报告。

  

  (三)总结推广阶段(2014年1月-2015年7月)

  

  专家组对项目学校进行评估验收;根据项目建设成效进行奖励;项目工作小组形成市级实验报告;全面推广项目学校改革经验,整体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将高中教育的发展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成立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建设领导小组和由专家组成的项目指导团队。制定“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建设工程”项目创建标准及细化方案,规划区域高中的办学定位,建设好每一所高中,形成“市级统筹规划,区县科学管理,社会有效参与,学校自主发展”的普通高中管理格局。

  

  (二)创新体制机制。探索项目学校普通高中社会融投资体制建设,通过合作办学等多种形式,鼓励和吸纳更多社会资源参与普通高中办学;探索实行弹性学制、导师制、分层次走班制、学分互认制等教学管理制度创新;探索试点学校办学特许政策,对一批办学水平较高,项目实施成效显著的普通高中,给予招生录取、课程设置、人员聘任、考试评价等方面更大的自主权。不断适应高考招生改革,探索与各类高校联合培养人才机制,积极开设“高校直通车”。

  

  (三)加大经费投入。坚持“以奖代拨”的原则,“十二五”期间设立专项经费用于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建设。对立项的试点学校采取市区共建的方式,根据项目实施需要给予相应的启动经费。项目实施后期,通过评估验收,视投入与效益比及区县资金配套情况对多样化特色化改革探索卓有成效的试点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

  

  (四)优化课程设置。积极研究国家法规性课程框架内的学校自主课程建设策略,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使全市高中课程建设按照规范--质量--特色的发展路径,科学有效推进;积极开展学科课程基地建设,整合优质课程资源,跨校共享精品课程。依托高校和社会教育资源建设一批创新人才培养实践基地,为学有专长的学生提供更为宽广的空间。

  

  (五)加强队伍建设。在普通高中实施“三名工程”,着力培养一批名校长、名教师、名学科带头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开展形式多样的校本培训,全面提高教师道德、理论修养和业务能力。积极完善教师准入制度和培训制度,为试点学校引进专长教师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

  

  (六)健全评价体系。建立、完善普通高中发展性、多样化评价机制,通过细化指标和调整权重来增加学校特色发展的动力。建立以促进学生自主发展、个性发展为价值取向的学校以及教师、学生多元评价体系;积极探索社会评价在推进普通高中发展中的作用,努力形成政府、专家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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