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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府办发电[2011]39号
【颁布时间】 2011-08-17
【实施时间】 2011-08-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46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应对高温天气工作的紧急通知

[接上页]


  各地、各部门要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组织力量对本地、本行业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应对措施落到实处。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省政府总值班室,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因工作不力、麻痹大意、松散懈怠,导致重大、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主管部门及当事人责任。

  

  九、提前做好后期灾害防范工作

  

  持续高温天气过后,局部地区极有可能出现强降雨天气,并引发暴雨洪涝和山洪地质灾害。各地、各部门要高度警觉、未雨绸缪,进一步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加强监测预警,做好应急物资储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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