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医学科学技术成果奖励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北部新区社会发展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2011年度重庆市卫生局医学科学技术成果奖励,从即日起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是我市医疗卫生机构或相关单位。 (二)申报奖励的项目应是我市卫生部门或科技部门组织、主持验收(鉴定),并在市科委(重庆市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完成成果登记的医学科研项目。 (三)申报奖励的项目应在2010年5月至2011年8月完成项目验收或鉴定,已获奖励的项目不能申报。 二、申报事项 (一)申报材料 请认真填写《重庆市卫生局医学科学技术成果奖励申请书》,将《申请书》、《验收证书》(或《鉴定证书》)、《科技成果登记证书》、《科技成果登记表》、《成果查新报告》、发表论文、推广应用证明装订成册,一式2份,并附完整技术资料1套。 (二)申报时间 2011年9月12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材料报送重庆市卫生局科技教育处(国际合作处)。联系人:丁国富、张馨予,电话:67706553、67706501。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 附件: 重庆市卫生局医学科学技术成果奖励申请书 申请书 科技成果名称: 下达项目单位: 主要研究单位: 协作研究单位: 主要研究人员: 研究起止时间: 组织验收单位: 科技成果登记号: 申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及电话: 申报日期: 重 庆 市 卫 生 局 制 二○一一年七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