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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安监总厅规划[2011]185号
【颁布时间】 2011-08-19
【实施时间】 2011-08-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47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省级专业中心实验室(第二批)的通知

[接上页]


  35.青海省非矿山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

  

  36.青海省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

  

  3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安全实验室

  

  3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矿山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

  

  3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

  

  附件1

  
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省级专业中心实验室牌匾样式

  


  

**省**实验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



  说明:牌匾规格为长60cm、宽60cm,采用不锈钢材质、黑体字体。

  

  附件2

  
尚未完成建设和竣工验收的实验室

  


  1.北京市矿山安全实验室

  

  2.江苏省矿山安全实验室

  

  3.江苏省非矿山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

  

  4.浙江省矿山安全实验室

  

  5.浙江省非矿山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

  

  6.浙江省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

  

  7.福建省非矿山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

  

  8.福建省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

  

  9.黑龙江省非矿山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

  

  10.黑龙江省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

  

  11.陕西省非矿山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

  

  12.陕西省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

  

  1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矿山安全实验室

  

  1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非矿山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

  

  1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

  

  16.西藏自治区矿山安全实验室

  

  17.西藏自治区非矿山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实验室

  

  18.西藏自治区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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