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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评估等级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服务质量和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分为“优秀”、“达标”、“基本达标”和“不达标”四个等级,总分在900分(含900分)以上的为优秀,900分以下800分(含800分)以上的为达标,800分以下700分(含700分)以上的为基本达标,700分以下的为不达标。 (四)各评估工作组要注意收集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各方面意见,于评估结束后汇总报我委。 附件:1. 深圳市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操作表 2. 深圳市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评分汇总表 3. 深圳市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意见反馈表 4. 深圳市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报告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1 深圳市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操作表 评估单位: 评估日期: 编号:
评估人:核对人: 附件2 深圳市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评分汇总表 评估单位: 评估日期:
统计人: 核对人: 附件3 深圳市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意见反馈表 受评单位 评估日期:年月日
附件4 深圳市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报告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名称) 一、引言 二、评估实施情况 三、评估结果 (附:各评估指标考核结果) 四、特色与亮点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六、改进建议 深圳市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工作组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