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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深入开展节能宣传培训,加强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 认真组织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节能减排倡议行动、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能源紧缺体验等专题活动。充分利用公共传媒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和知识普及,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做好节能法规制度、节能管理知识、节能专业知识和能耗统计软件等培训。要积极创新培训模式,发挥高校、社会团体、研究机构的优势,推进建立系统、规范、多层次的培训机制,培养一大批理论水平高、管理能力强、专业知识丰富的节能管理专业人才。 七、对全市各财拨单位节能工作进行绩效评估 根据《关于分解落实2011年度省政府对市政府工作绩效考评指标的通知》(辽政办发〔2011〕86号),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单位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一)评估内容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组织领导情况;宣传培训情况;节能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节能措施制定情况;节能目标完成情况;高效照明产品完成情况;各类总结、数据信息报送情况。 (二)评估办法 评估考核工作实行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日常工作情况记录和年终实地考核、抽查、点验相结合的办法,按照评估内容,分项打分、综合评价,评分结果纳入市政府对各单位绩效评估评定内容。 (三)评估标准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绩效评估采取百分制,按相应比例计入市服务环境、县区发展绩效考评体系,年终按百分制比例折成考评分数。标准如下: 1.公共机构节能基础工作情况(15分) (1)设立公共机构节能领导机构、管理机构,配备专门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全面开展节能管理工作。 (2)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纳入本地区、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节能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3)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纳入本地区、本单位全年工作计划。 2.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情况(10分) (1)学习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要求。 (2)组织本地区、本单位进行节能培训。 (3)制定活动方案,开展“节能宣传周”等活动进行宣传。 (4)及时报送工作信息、总结。 3.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情况(10分) (1)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建立能耗统计制度。 (2)按时统计报送能耗数据。 (3)统计范围的全面性、准确性。 4.公共机构能源资源使用日常管理情况(30分) (1)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实行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或在重点用能系统、设备操作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2)制定节电、节水、节油、节气等相关制度。 (3)完成高效照明产品改造更换工作。 (4)优化照明控制系统,杜绝长明灯、白昼灯。 (5)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标准,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 (6)及时关闭用电设备,减少空调、计算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的待机能耗。 (7)普遍采用节水型器具,使用节水设备。 (8)杜绝“跑冒滴漏”、长流水等浪费现象。 (9)制定公务用车节能驾驶规范,执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停驶、定车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制度,定点保险,实行单车油耗核算管理。 (10)严格公务车编制和标准配备管理,优先选用低能耗、低污染的车辆,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 (11)食堂采用节能灶具和设备。 5.公共机构节能指标完成情况(35分) 到2015年,以2010年能源资源消耗为基数,人均能耗下降15%。 (1)节电指标年平均下降3%。 (2)节水指标年平均下降3%。 (3)节油指标年平均下降3%。 (4)节气指标年平均下降3%。 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行政处)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结合市绩效考评指标,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中省直驻溪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按照评估内容分项打分、综合评价分析,完善节能措施,全面提升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将公共机构节能效果的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奖励依据,按照奖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奖惩措施,对先进单位和优秀联络员进行表奖,对未完成绩效考评指标、工作被动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2011年是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全面开展的一年,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做好计量统计、考核评价等基础性工作,充分利用好各种力量,从能耗大户入手,从行业和系统入手,抓好重点能耗单位和部位的节能减排。要加强沟通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并及时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实现2011年公共机构节能目标。 附件:本溪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检查评分标准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 本溪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检查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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