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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发文字号】 云工信技创[2011]647号
【颁布时间】 2011-08-08
【实施时间】 2011-08-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48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自查的通知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自查的通知

  (云工信技创〔2011〕647号)


  

  各州市工信委(局),有关州市煤炭工业局,有关企业集团:

  按照云南省纪委、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云南省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云纪发〔2011〕7号)要求,我委按照目标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印发了《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云工信技创〔2011〕584号)(以下简称《通知》),及时启动监督检查工作。按照《通知》的安排部署,现组织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自查阶段的工作。我委牵头负责的监督检查任务细化为6项,监督检查自查工作重点围绕这6项开展。自查的具体事项、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安排如下:

  

  自查的主要内容:

  1、决策行为:包括项目各项建设手续是否齐全,专项资金投向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建设实施:包括项目是否按批建内容实施,项目执行是否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竣工项目是否按相关规定组织验收;

  3、资金管理:包括是否执行有关资金管理制度,资金是否及时到位,是否存在滞留、挤占、截留和挪用情况。

  工作安排:各州市工信委(局)、有关企业对2009年以来安排省级财政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项目组织自查,结合检查情况填写《省级财政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并按照检查的内容相关要求撰写自查报告,于8月26日前将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一并送省工信委技术创新处(联系人:邓洪声,电话:0871-3515791,电子邮箱:yndhs2000@yahoo.com.cn)。

  二、省级财政非公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自查

  自查的主要内容:1、决策行为:专项资金投向是否符合相关规定;2、建设实施:包括项目是否按批建内容实施,项目执行是否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3、资金管理:包括是否执行有关资金管理制度,资金是否及时到位,是否存在滞留、挤占、截留和挪用情况。

  工作安排:各州市工信委(局)、有关企业对2009年以来安排省级财政非公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组织自查(其中2009年只检查固定资产建设贷款贴息项目),结合检查情况填写《省非公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按照检查的内容相关要求撰写自查报告,于8月26日前将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一并送省工信委中小企业处(联系人:陈万春,电话:0871-3512704,电子邮箱:ynsmegov@126com)。

  三、节能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自查

  自查的主要内容:1、各州市万元 gdp能耗等指标完成情况;2、节能目标责任落实情况;3、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工作安排:各州市结合当地2011年以来节能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填写《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节能降耗专项督查表》(附件3),并按照检查表中检查重点撰写自查报告于8月26日前将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一并送省工信委节约能源处(联系人:曾涛,电话:0871-3518119;电子邮箱:ynsjnb@126.com)

  四、省级财政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的自查

  自查的主要内容:1、决策行为:包括项目各项建设手续是否齐全,专项资金投向是否符合相关规定;2、建设实施:包括项目是否按批建内容实施,项目执行是否有良好的节能、经济和社会效益,竣工项目是否按相关规定组织验收;3、资金管理:包括是否执行有关资金管理制度,资金是否及时到位,是否存在滞留、挤占、截留和挪用情况。

  工作安排:各州市工信委(局)、有关企业对2009年以来安排省级财政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的项目组织自查,结合检查情况填写《省级财政节能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4),并按照检查的内容相关要求撰写自查报告,于8月26日前将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一并送省工信委节约能源处(联系人:曾涛,电话:0871-3518119;电子邮箱:ynsjnb@126.com)

  五、淘汰落后产能完成情况的自查

  自查的主要内容:1、淘汰落后产能政策措施落实情况;2、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进展情况;3、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包括中央财政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

  工作安排:各州市工信委(局)对2009年以来安排中央和省级淘汰落后专项资金的项目组织自查,结合检查情况填写《淘汰落后产能完成情况监督检查汇总表》(附件5),并按照检查的内容要求撰写自查报告,于8月26日前将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一并送省工信委产业政策处(联系人:彭云龙,电话:0871-3513084;电子邮箱:call351308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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