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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筑府办通[2011]89号
【颁布时间】 2011-08-04
【实施时间】 2011-08-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489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医改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上半年医改集中督导情况的报告及王晓东刘晓凯同志重要批示的通知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医改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上半年医改集中督导情况的报告及王晓东刘晓凯同志重要批示的通知的通知

  (筑府办通〔2011〕89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市医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加快推进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晓东及副省长刘晓凯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医改各项工作进展,省医改办将把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王晓东常务副省长和刘晓凯副省长批示精神的情况作为下半年医改工作的督导重点,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制度,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上报省医改领导小组。现将省医改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上半年医改集中督导情况的报告及王晓东刘晓凯同志重要批示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对照《报告》相关内容,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做好相关工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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