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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10]630号
【颁布时间】 2010-05-31
【实施时间】 2010-05-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49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康市汉滨区花园乡牛岔湾村瘦肉型猪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康市汉滨区花园乡牛岔湾村瘦肉型猪

  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发改农经〔2010〕630号)


  

  安康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

  你市《关于上报安康市汉滨区花园乡牛岔湾村瘦肉型猪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安发改农经[2009]792号)收悉。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退耕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和长远发展问题,构建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城固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瘦肉型猪示范基地项目。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汉滨区花园乡牛岔湾村瘦肉型猪示范基地

  二、项目法人

  汉滨区畜牧中心

  三、项目建设地点

  汉滨区花园乡牛岔湾村,具体选址应符合新农村建设规划,远离村庄和交通干道,糞便处理符合环保要求。

  四、项目建设规模

  新建猪舍2000㎡,改造猪舍2000㎡;购置仪器设备281台(件);引进纯种公猪10头,种母猪250头。建设内容带动40户退耕农户任务要落实到户。

  五、项目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

  估算项目建设总投资为177万元。资金来源:巩固退耕还林专项资金90万元,地方配套、自筹和群众投工投劳87万元。

  六、建设期限及效益

  项目建设期限两年。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出栏育肥猪5000头,可带动退耕农户从事养猪生产,促进农民增收。

  请你市据此批复,抓紧组织编制初步设计,由市农业主管部门商发展改革部门初审后联合报省农业厅审批。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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