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字号】 浙工商消[2010]7号
【颁布时间】 2010-05-31
【实施时间】 2010-05-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494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销售服务行为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二)因地制宜,讲究方法。年内先在全省各地的4s店中推行,明年开始逐步推广到各汽车销售服务企业。各地在开展此项工作过程中,既要立足工商职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要注重制度推行的可行性、阶段性。要听取经营者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在指导汽车4s店建立自律制度过程中,要本着“简便有效”的原则形成有当地特色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亮点。同时,要积极发挥汽车流通协会等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行业自律,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使工商监管要求自觉转化为汽车4s店的自身经营管理规范,努力实现消费维权和促进行业发展的“双赢”局面。

  

  (三)加强调研,勇于创新。开展汽车销售服务规范化建设是新时期消费维权工作的一项新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加强调查研究,对该行业要尽快掌握、及时进入。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要根据法律规定和消费维权的需要勇于创新,大胆实践,通过一个阶段的努力,切实推进全省汽车销售服务规范上一个新台阶。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