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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乐办发[2010]20号
【颁布时间】 2010-05-31
【实施时间】 2010-05-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49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室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禁毒工作力度的意见

[接上页]
要建立快捕、快审工作机制。公安、检察院、法院要加强配合与协调,对涉毒案件严格执法,保证做到快破、快捕、快审、快判,及时严厉打击涉毒犯罪活动。要在毒品危害比较突出的地区,召开禁毒公判大会,以案说法,教育群众,以震慑毒品犯罪分子。

  要进一步加大禁毒信息化建设,建立乐东禁毒情报信息网。各级公安机关要有针对性地物建一批各层次的缉毒特情,构建多层次的特情网络,大力加强阵地控制;公安禁毒、刑侦、治安、监管、边防、交通等部门和电信、邮政、银行等单位要加强联系,互相配合,主动和积极开展跨警种、跨部门间的情报交流,特别是要加强和完善与周边市县的协作配合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发现、控制和打击能力。

  四、进一步加大禁吸戒毒工作力度,萎缩毒品消费市场

  加强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积极拓宽工作思路,扩大收戒规模,并尽快配备医务人员,形成治疗、康复、劳动一体化,提高戒毒效果,以满足禁吸戒毒的需要。

  开展“大收戒”专项行动。坚决落实公安部提出的“三个一律”的原则,对新发现的吸毒人员一律社区戒毒、复吸人员一律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出所人员一律落实社区康复和帮教措施。收戒吸毒人员人数比去年增加10%,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收容量要达到100%以上。

  开展“大整治”专项行动。要加大对吸毒人员较多的重点镇的整治力度,并对现有的“无毒镇”和“无毒社区”进行重新考核,不达标的坚决摘牌。

  加快建设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步伐和帮教体系。各镇(场)要严格执行《禁毒法》有关规定,成立社区禁毒和社区康复领导小组,确定社区禁毒工作人员,全面推进社区戒毒工作。司法所要积极开展对社区戒毒(康复)和戒毒出所人员帮教工作,以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建立对戒毒出所人员的帮教体系;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戒毒出所人员帮教工作的指导。同时,规范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管理,积极帮助吸毒人员在科学方法引导下得以脱瘾,满足帮教和治疗工作的需要。

  加大创建活动,夯实禁毒基层基础。组织开展创建“禁毒优秀镇”和“五无”创建(无毒社区、无毒村、无毒学校、无毒单位、无毒家庭)活动,逐步扩大覆盖面。至2012年底,力争全县创建3至5个“禁毒优秀镇”和“无毒社区”。县综治委要把“禁毒优秀镇”、“无毒社区”创建活动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活动范围,对未能达到“禁毒优秀镇”的,不得评为综治先进集体,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不得评为综治先进个人。已经是“无毒社区”的,要进一步巩固成果,如造成毒情严重和恶劣影响的,要实行领导责任查究制。

  

  
2010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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