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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要建立快捕、快审工作机制。公安、检察院、法院要加强配合与协调,对涉毒案件严格执法,保证做到快破、快捕、快审、快判,及时严厉打击涉毒犯罪活动。要在毒品危害比较突出的地区,召开禁毒公判大会,以案说法,教育群众,以震慑毒品犯罪分子。 要进一步加大禁毒信息化建设,建立乐东禁毒情报信息网。各级公安机关要有针对性地物建一批各层次的缉毒特情,构建多层次的特情网络,大力加强阵地控制;公安禁毒、刑侦、治安、监管、边防、交通等部门和电信、邮政、银行等单位要加强联系,互相配合,主动和积极开展跨警种、跨部门间的情报交流,特别是要加强和完善与周边市县的协作配合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发现、控制和打击能力。 四、进一步加大禁吸戒毒工作力度,萎缩毒品消费市场 加强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积极拓宽工作思路,扩大收戒规模,并尽快配备医务人员,形成治疗、康复、劳动一体化,提高戒毒效果,以满足禁吸戒毒的需要。 开展“大收戒”专项行动。坚决落实公安部提出的“三个一律”的原则,对新发现的吸毒人员一律社区戒毒、复吸人员一律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出所人员一律落实社区康复和帮教措施。收戒吸毒人员人数比去年增加10%,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收容量要达到100%以上。 开展“大整治”专项行动。要加大对吸毒人员较多的重点镇的整治力度,并对现有的“无毒镇”和“无毒社区”进行重新考核,不达标的坚决摘牌。 加快建设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步伐和帮教体系。各镇(场)要严格执行《禁毒法》有关规定,成立社区禁毒和社区康复领导小组,确定社区禁毒工作人员,全面推进社区戒毒工作。司法所要积极开展对社区戒毒(康复)和戒毒出所人员帮教工作,以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建立对戒毒出所人员的帮教体系;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戒毒出所人员帮教工作的指导。同时,规范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管理,积极帮助吸毒人员在科学方法引导下得以脱瘾,满足帮教和治疗工作的需要。 加大创建活动,夯实禁毒基层基础。组织开展创建“禁毒优秀镇”和“五无”创建(无毒社区、无毒村、无毒学校、无毒单位、无毒家庭)活动,逐步扩大覆盖面。至2012年底,力争全县创建3至5个“禁毒优秀镇”和“无毒社区”。县综治委要把“禁毒优秀镇”、“无毒社区”创建活动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活动范围,对未能达到“禁毒优秀镇”的,不得评为综治先进集体,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不得评为综治先进个人。已经是“无毒社区”的,要进一步巩固成果,如造成毒情严重和恶劣影响的,要实行领导责任查究制。 2010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