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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颁布时间】 2010-05-31
【实施时间】 2010-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49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局(委)、厅直各单位、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省厅制定了《2010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2010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普及安全知识,营造安全氛围,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以及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和安全工作目标,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力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推动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和安全知识到基层,确保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三、活动时间

  

  2010年6月1日至30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定在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6月13日)。应急预案演练周定在6月份的第三个星期(6月14日至20日)。

  

  四、组织机构

  

  省厅成立以厅长林志慧任组长,副厅长马立军、张云任副组长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厅安监处,承担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日常工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直各单位、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门具体负责本地、本行业、本单位活动的开展。

  

  五、活动安排

  

  1、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交通运输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广大交通运输干部职工、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重点组织一期水上交通安全县市长培训班。

  

  2、做好安全宣传咨询。组织参加6月13日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重点宣传“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理念和“安全生产年”的意义、目标、任务、措施,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等,各单位要通过在车站、码头、渡口、车船、收费站点、高速公路服务区发放宣传材料,举办安全知识展览、播放视频录像、开辟现场咨询台、出动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要充分利用报刊、互联网等大众媒体扩大宣传面,增加宣传力度。

  

  3、组织送法规到工地。结合“千名公务员下工地送法规查隐患,万里干线公路建设大巡检”专项行动,继续组织开展送法规下工地活动,切实增强建设单位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熟练诚信守法、依法建设、依法用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观念。

  

  4、举办应急预案演练。6月份第三个星期(14日至20日)是“应急预案演练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省公路局、省运管物流局、省港航海事局和省高管局要分别指导有关市州和基层单位组织一次规模较大的应急演练活动。

  

  5、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强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落实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重点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督查。

  

  6、落实安全监管重点。以加强入沪车船管控为重点,协助做好上海世博安保工作;以打击通航水域内“三无”船舶非法营运为重点,强化汉江、清江和重点库区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以农民工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为重点,落实交通重点工程施工安全措施;以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运输和重点危桥防控为重点,确保公路设施安全。

  

  六、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到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组织、有方案、有行动、有效果。

  

  2、及时总结,巩固提高。请各单位将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于2010年6月30日前报送省厅“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陈熙

  

  联系电话:027-83460624  83460610(传真)

  

  电子信箱:1369588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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