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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粮食局
【发文字号】 津粮人事[2011]13号
【颁布时间】 2011-08-24
【实施时间】 2011-08-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0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粮食局关于做好2011年粮油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粮食局关于做好2011年粮油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津粮人事〔2011〕13号)


  

  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各区、县粮食局(粮办室),局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1年天津市工程系列粮油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1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1〕43号)要求,现将工程系列粮油专业职称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粮油专业职称评审政策、评审范围、评审标准、评审条件、评审程序做好2011年工程系列粮油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确保申报质量。

  

  二、申报材料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登记表》高级、中级一式3份;初级(审定)一式2份;《申报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表》均为一式20份。请按照表格要求,打印装订成卷,否则不予受理。各种审验的证书须附原件及复印件。

  

  三、关于任职资格条件,详见天津市粮食行业工程系列粮油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简介(以下称“简介”,可向市粮食局人事处索要。)第六部分。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必须是2011年考试通过的。

  

  四、各单位职称部门要按照有关政策对入门条件进行审查,入门条件见“简介”第五部分。

  

  五、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所属单位职称申报工作,各区、县粮食局(粮办室)负责本区域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职称申报工作。市粮食局直属单位负责所属单位职称申报工作。

  

  粮食行业驻津单位委托粮油专业评委会评审的,必须经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办理委托代评手续,未经委托的评审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六、2011年天津市工程系列粮油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始,至年底结束。请各单位于2011年9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市粮食局人事处(市工程系列粮油专业职称工作办公室),过期不再收卷。本通知可在天津市粮食局网址www.tjlsj.gov.cn 浏览下载。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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