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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商务厅
【颁布时间】 2011-08-19
【实施时间】 2011-08-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1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1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

  按照国家发改委、商务部《2011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2011年第18号)要求,现就做好2011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有2011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当年未就全部配额数量签订进口合同,或已签订进口合同但预计年底前无法从始发港出运的,均应将其持有的关税配额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交还省商务厅。对最终用户9月15日前没有交还且年底前未充分使用的配额,在分配下一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时按比例相应扣减。

  二、已获得2011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并全部使用完毕(需提供进口报关单复印件)的最终用户,以及符合《2011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64号)中所列申请条件,但在年初前分配时未申请2011年进口关税配额的新用户,可一并提出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

  三、申请者需在8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地商务管理部门递交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各市商务局于8月30日前将本地企业申请汇总报省商务厅(外贸处)。申请格式依照附件《2011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表》的有关规定填写(表格下载:山东国际商务网)。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

  2011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表

  申请企业盖章: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企业名称:
申请农产品配额名称: 2010年有该农产品一般贸易进口实绩者 2010年有该农产品加工贸易进口实绩者 2010年无该农产品进口实绩者
一般贸易申请数量:加工贸易申请数量:
报关口岸:① ②报关口岸:① ②
企业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工商注册号:联系电话:
企业性质: 国有股份制民营外商投资
企业类型: 生产企业贸易企业
以下由生产企业填写:
2010年企业产品及生产能力(注:棉花填纺锭数)产品名称:所需进口农产品名称:
日产量(吨):日需要量(吨):
年产量(吨):年需要量(吨):
该产品年销售额(万元):
以下由有加工贸易进口实绩的企业填写:
2010年加工贸易配额分配量(吨):2011年加工贸易配额分配量(吨):
实际进口量(吨):已完成进口量(吨):
以下由有一般贸易进口实绩的企业填写(不包括代理进口):
2010年一般贸易配额分配量(吨):2011年一般贸易配额分配量(吨):
实际进口量(吨):已完成进口量(吨):
以下由具有粮食批发零售资格的企业填写:
2010年粮食贸易年销售额(万元):2010年粮食进出口额(万美元):
2011年粮食贸易已完成销售额(万元):2011年已完成粮食进出口额(万美元):
是否同意对国外和国内应询提供本企业配额申领数量是  否
授权机构审核意见:


  填表说明:1、“2010年企业产品及生产能力”:指以申请进口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及生产能力。2、“日、年产量”及“日、年需原料量”:指企业2010年日、年产量及对进口农产品的日、年需要量。3、棉花申请企业在“日需要量”一栏,填纺纱设备的锭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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