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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外经贸委
【颁布时间】 2011-08-18
【实施时间】 2011-08-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1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外经贸委关于举办第三十期外贸孵化器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县外经贸委(商务局):

  为全面提高我市对外开放水平,夯实外经贸事业发展的人才基础,帮助和推动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提高企业外贸经营人员的业务水平,缓解我市新近获得进出口资格的企业普遍存在业务骨干少,外贸经营业务能力较弱的问题。特举办第三十期外贸孵化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条件

  (一)新获得外贸经营权资格,还未实现进出口业绩或进出口业绩不佳的企业,未参加过孵化器培训的企业优先安排。

  (二)每个企业限派一名具有较好英语水平的业务人员。

  (三)坚持宽进严出。设定必要的基础条件和考试标准,保证孵化培训效果。

  二、培训时间及内容

  培训时间:2011年9月5日到9月29日(集中学习时间)

  报到:9月5日10:00-14:00开班:下午14:30开班典礼

  培训内容及方式:

  进行外贸理论与实务操作培训,包括国际贸易实务、外贸英语函电、报关实务、报检实务、国际结算、货运代理和实务操作等。集中学习时间为每周的周一至周六(脱产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单位确有急事累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天时间,并进行考试考核,颁发结业证书。

  三、培训地点

  重庆外贸格林酒店(江北区建新北路65号原外贸宾馆)

  总台电话:86837888

  四、费用

  孵化器培训由重庆市外经贸委主办,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培训中心承办,本次培训及相关费用由重庆市外经贸委补贴。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9月1日止,请各区县外经贸委(招商局)组织辖区外经贸企业相关人员参加。并于9月1日前将回执(附后)汇总后传真至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培训中心。

  

  联 系 人:张颖联系电话:6769908113101325539传真:67699035

  附件:报名回执

  

  
二0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

  报名回执

  区县外经贸委(盖章):

  

单位名称

姓名

性别

英语水平

手机

办公电话

 

 

 

 

  
      
      
      
      
      
      


  请各区县外经贸委汇总后传真至:67699035

  联系人:张颖

  电话:67699081 1310132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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